(台北報導)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涉入集體索賄案遭聲押,根據最新一期監察院廉政專刊資料顯示,陳超明申報的財產中,包括44筆苗栗縣竹南鎮土地、1筆房產,存款、股票各有130餘萬元、10萬餘元,債務則高達1637萬7036元。
陳超明是竹東高中畢業,後來就讀政大公行系,曾擔任2屆苗栗縣議員,轉戰當選第10屆台灣省議員。經歷凍省風暴後,陳超明以無黨籍身分成功轉戰立委。不過,2001年、2004年選立委都失敗,直到2012年回到國民黨,順利當選立委,並三連霸至今。
據廉政專刊資料,陳超明申報的財產包括44筆位於苗栗縣竹南鎮的土地,除一筆土地是1978年買入,其餘都來自繼承或共有分割,惟因為土地擁有期間都超過5年以上,廉政專刊中無法列出取得價格。至於房屋部分,同樣位於竹南鎮,且僅持分1/3,因取得時間在1974年,監院也沒有列入金額。存款部分,陳超明申報存款總額僅130萬8105元;股票持有總額為10萬7040元。
此外,陳超明申報的債務共計2筆,分別是向土地銀行及玉山銀行的授信貸款,總額為1637萬7036元,名目為「周轉金」。在政治獻金方面,陳超明參選第10屆立委,政治獻金專戶資料指出收入為2947萬9914元、開支達2971萬4645,結餘還虧損23萬4731元。
陳超明 不動產:土地44筆、房屋1筆 存款:130萬8105元 有價證券:10萬7040元(股票以面值10元計算) 債務:1637萬7036元 資料來源:《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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