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80萬交保
(台北報導)立委涉嫌收賄案,檢方聲押10人。台北地方法院4日下午裁定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被告余學洋、丁復華、李恆隆、郭克銘羈押禁見;前立委徐永明則獲80萬元交保。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弊案,檢審歷時5天4夜的搜索約談及聲押,經台北地院召開創紀錄的53小時羈押審查庭,下午終於對涉貪200萬至2000萬元喬SOGO案的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等8人,作出裁定,法院率先裁定蘇震清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均羈押禁見,3點後,再陸續裁定廖國棟與辦公室主任丁華復、太流前董事長 李恆隆、白手套郭克明、陳超明也均遭收押,7名被告僅徐永明80萬交保。北院隨即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裁定結果及理由。
台北地院下午公布裁定理由指出,李恆隆透過郭克銘對蘇震清、廖國棟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對陳超明、徐永明涉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金額龐大,可能遭判處重刑,又否認犯行,且李財力、人脈雄厚,郭長期從事國會遊說,均有串證危險,裁定羈押禁見。
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部分,考量他們位居要職,長期、多次施壓經濟部,造成承辦人員極大壓力,危害國家法益巨大,又有相當財力及影響力,余學洋、丁復華則與蘇、廖有上下隸屬關係,顯有串證可能,裁定5人均羈押禁見。
蘇震清部分最為嚴重,因比對監聽譯文及相關帳冊、資金流向,法官認為蘇震清涉嫌重大,且他的行為已造成經濟部人員極大壓力,他位居要職有深厚人脈,有串證可能。法官認為本案涉及國會議員,且賄賂金額及影響利益龐大,危害國家法益甚大,且所有被告否認犯行,這些立委及行賄者位居要職或相當財力,有相當影響力,為了防止他們用通訊軟體串供,有羈押必要。
北院認為,徐永明涉案部分,雖然還有對價關係等重要事實待查,且徐有可能不實陳述或串證,但基於上述考量,檢方對於他的案情應該不難查明,因此沒有羈押必要,裁定以8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相關證人聯繫、勾串。徐永明疑似「有期約沒收錢」,暫無金流追查問題,不予羈押不影響調查,也未予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蘇震清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後,隨即被法警戴上手銬帶離法庭,當他步出法庭時,記者問他:「委員你真的有收賄嗎?」蘇聞聲轉頭,面帶愁容,沒有回應。
廖國棟委任律師吳兆原表示,對結果感到遺憾,會依法提起抗告,廖國棟因信仰基督教,庭內得知結果心情平靜。李恆隆委任律師劉緒倫表示,將提起抗告。
徐永明委任律師陳恆寬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非常感謝法官明查,徐永明後續會配合檢察官的偵查,徐永明心情平靜,堅信自己的清白,交保金將由他的家人籌款。
陳超明的辯護律師徐嘉翊則在法院裁定後表示,陳超明情緒穩定,不對案件本身多做評論,會提抗告。至於曾經換腎的李恆隆今天與白手套郭克銘一起被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李的律師劉緒倫說李恆隆很坦然,聽到被羈押禁見還算平靜,身體狀況也還好,會抗告。
同樣涉收賄案被聲押的無黨籍立法委員趙正宇,法官於2日深夜已裁定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則被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掌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以及民進黨大老陳唐山等人在立委任內,均涉嫌收受太流前董座李恆隆2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賄款,透過開公聽會等方式向經濟部等單位施壓,協助推動《公司法》第9條「SOGO條款」修法;趙正宇則涉案外案,向殯葬業者索賄4000萬元收2000萬元,協助變更陽明山土地地目。
台北地檢署於7月31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後,諭令陳唐山新台幣50萬元交保,另11名被告分別以5萬元至2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1名被告請回。檢察官並以有逃亡、勾串之虞聲押10名被告。台北地院經過53小時的馬拉松式訊問,下午做出裁定。
趙正宇徐永明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立委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涉嫌收賄案,分別獲北院裁定交保新台幣100萬元、8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不服交保裁定,將提起抗告。
此外,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因涉賄遭羈押禁見,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主委邱駿彥今天表示,蘇震清「立即停權」,廉政會11日開會決議停權多久,或者直接除名;若停權超過2年,可能黨中央就要考慮是否要有中常委遞補人選。
國民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考紀會即刻針對廖國棟、陳超明二人予以停權處分,並將視最後判決結果,決定是否給予更重的黨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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