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十日電)據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10日消息,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當日印發了《廣州市白雲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行政審核事權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表示滿足相關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及台灣地區居民均可在該區購房。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外國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內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人員,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每年在白雲區創業或工作超過6個月,並符合該辦法規定的條件之一,即可申請人才綠卡,就能在該區購房。 廣州市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申請人才綠卡的條件很多,符合其中一條即可,比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以上學位,或具有雙一流大學(A類和B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的人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學研究生以上學歷並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等。 此外,該辦法還表示,符合該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重點產業人才也可申請人才綠卡,包括總部企業、龍頭骨幹企業的高級管理人才;年度招商引資認定為新引進重點企業的高級管理人才;轄區內市屬技工院校入選世界技能大賽國家代表團的參賽選手。 據悉,白雲區是廣州市主城區之一,2019年10月成為中國綜合實力百強區排行榜第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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