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加緬度十日電)加州法院週一發佈暫時禁制令,禁止Uber和Lyft將司機定義為承攬關係,而該視為僱傭關係,該禁制令將在10天後生效,Uber和Lyft均表示,將立即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加州法官今天下令叫車服務業者優步公司(Uber)與Lyft,應將旗下司機視為公司雇員,而非獨立契約工。
美聯社報導,依據這項裁決,Uber與Lyft旗下司機的待遇將有所改變,如超時工作、病假和費用報銷等福利將有所保障。
不過,舊金山高等法院的這項裁決不會馬上生效,兩家公司今天表示,他們會立即上訴。在上訴程序中,法官的裁決將暫停執行。
倡議者樂見這項裁決,認為這是他們努力的里程碑,希望讓快速增加的叫車服務司機群,也能適用一般勞工的待遇和保障。
Uber與Lyft公司則批評法官這項決定,認為這將威脅到叫車公司的生存。新冠肺炎大流行導致經濟衰退,許多人因此失業,紛紛轉向叫車公司兼職賺錢。
Uber發言人表示:「我們選出的領導人,應該把焦點放在創造工作機會,而不是企圖在經濟蕭條期間關掉整個叫車服務業。」
這樁訴訟案是由加州檢察長貝塞拉(Xavier Becerra)及洛杉磯、聖地牙哥和舊金山律師群提出,他們援引加州新法律規定,當員工在營業範圍常規路線外工作時,企業才可將他們歸類為契約工。
貝塞拉表示,當大企業企圖逃避責任時,州與勞工不應該被迫買單。「我們將繼續努力,確保Uber和Lyft能遵守法規。」
去年加州議會通過零工法案《AB5 (Assembly Bill 5)》,並由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成立,該法案要求企業必須通過一些測試才能將工作人員視為包商,而非雇員。
該法案專門針對「零工經濟者」設計,例如那些為Uber、Lyft、鮮食外送公司DoorDas等服務的駕駛員。美今年11月大選也會針對第22提案 (關於零工經濟的規範) 加以討論。
近年來零工經濟在各國迅速發展,但也引發許多勞資爭議,美國AB5法案生效後,Uber隨即修改app,例如允許駕駛員自行設定價格,以證明駕駛員是具備高度自主性的承包商,不屬於AB5適用範圍。
Uber週一收低1.9%,盤後續挫2.4%至31.50美元;Lyft週一收高2.85%,但盤後幾乎盡數吐回,下跌2.58%,報30.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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