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2020年8月11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站上被告席。
當天,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針對賴小民的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賴小民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88億余元,其中1.04億余元尚未完成收受。此外,賴小民還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餘元。
據瞭解,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 (圖)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
專題片《國家監察》披露,賴小民在北京某小區一處房屋內專門藏匿贓款,他管它叫做「超市」。賴小民實際收受的高達17億余元的涉案財物,並非都是藏在其所謂「超市」裡的巨額現金,其構成是多種多樣的。除了現金,還包括大量房產、股權、名貴字畫、高檔汽車、黃金製品、名表、珠寶首飾等。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李艷茹介紹,審查調查中,審查組扣押了大量本外幣現金、金銀製品、字畫、汽車、購物卡等物品,凍結了銀行、證券、基金賬戶,查封了賴小民位於北京、珠海、海南等地房產多套、車位多個。
「這些『財物』無一例外都是賴小民定罪量刑的重要證據和定性依據。對涉案財物的應追盡追,也反映了我們黨對腐敗行為零容忍的鮮明態度。」李艷茹說。
「賴小民案涉案款物之多、金額之大讓人觸目驚心。這表明,當前金融領域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任重道遠。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該案,釋放出黨中央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堅定決心,不論涉及什麼人、不論涉及金額有多大,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李欣然說。
賴小民案涉案財物數量大、種類多,據賴小民案專案組介紹,審查調查過程中,審查組依法對賴小民辦公室、住宅、財物藏匿地等涉案場所進行了搜查,對涉案現金、貴重物品、房產、文件資料等進行了查封、扣押,對相關銀行、證券、保險賬戶進行了查詢、凍結。對不便搬運、保存及價值不大仍需進一步核實的部分物品原地封存。審查期間,相關涉案人員主動上交了部分涉案財物。審查組全力開展追贓工作,加強與公安機關、銀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華融公司的協調溝通,多措並舉對資產、資金進行變現、追繳。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 (圖)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
紀檢監察機關對已查封、扣押、凍結的賴小民犯罪所得財物,隨案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系違紀違法所得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收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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