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捲入立委收賄案,家中保險箱有檢調偵監譯文掌握之外的300萬元現金,徐指稱曾向學長、交通部長林佳龍借錢。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曾前往交通部向林佳龍查證,意外掀起「案外案」風波。
有媒體報導,徐永明指出林佳龍借他錢當天,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也在場,檢調正針對廖、徐碰面一事,釐清與NCC審查台數科案有無關係。但據悉,檢調偵辦中案件,的確沒有台數科案,也未掌握不法情資。
檢調在偵監過程中,並沒掌握到徐永明住處保險箱內的300萬元來源,且現有事證僅能認定徐仍在沒收到賄款的「期約」階段,「期約」金額也不是外傳200萬元,實際與法院裁定他以80萬元交保的金額相差無幾,因此,搜索當天檢調研判300萬元與偵辦中的「SOGO條款」弊案無關,就沒列入犯罪所得,也沒查扣列案。
對於這300萬元來源,徐永明向檢調表示,這是去年下半年要支應時力黨團的選務開銷,他四處勸募「借來的」,無關弊案,還向檢調透露林佳龍也曾被他開口借錢。
由於300萬元沒被檢調偵監發現來自不法,檢方考量如貿然傳喚林佳龍作證,單純偵查程序恐有渲染之虞,承辦檢察官才赴交通部向林查證。
據指出,林佳龍證稱,去年徐接下時力黨主席後,確曾開口向他借錢,但他婉拒,他向徐提議,選舉期間可用政治獻金方式合法籌款;而檢方也未問及「NCC審查台數科」等資訊。
有媒體昨日報導指「北檢上週五第三地就訊林佳龍」,且徐永明及林佳龍證詞不同,還影射成「疑捲入NCC審查台數科」的案外案。
林佳龍昨透過部長辦公室發出嚴正聲明表示,不管是第三地偵訊還是證詞不同,完全都沒有這回事,該報導內容荒誕無稽,若有必要願協助檢方調查釐清,但對於不實的報導,後續將採取法律行動。
檢方昨天也第三度提訊李恆隆,釐清白手套郭克銘自白行賄及期約賄款過程。
據了解,李恆隆仍否認行賄,同時駁斥檢方提示郭克銘的自白內容,惟李說法前後反覆,甚至推翻先前自己講過的內容,檢方為釐清疑點,6個小時庭訊讓李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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