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來專精刑事辯護和人體傷害理賠的美國聯邦律師鄧洪處理了上萬宗刑事和重大傷亡案件,走遍了全美各地二百多間法院、警察局及監獄。十多年前,曾與神探李昌鈺博士及前洛杉磯縣警察局華裔警官梁超明合著了「美國刑法實用手冊」一書。
該書成為了解美國刑法制度的重要讀物,出版不久就很快就絕版了。為了讓新移民熟悉美國的刑事法律相關知識,鄧洪律師在新冠疫情期間重新整理了有關美國刑事法律的相關內容,除制作成視頻節目在YOUTUBE推出「鄧洪說法」節目外,還將內容整理出來將在「中國日報」、「台灣時報」推出介紹一系列的法律文章,讓大家能「知法守法,據理力爭」。
大麻屋案件,屋主案件為何被撤銷? 筆者剛開始做律師時接到的第一宗大麻屋案件可以足以證明美國刑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有一天,鉆石吧的警察局接到鄰居的舉報,鄰居懷疑隔壁的屋主涉及非法在住屋內種植大麻。警察早上八點多到達舉報地點,發現兩層樓的豪宅玻璃門窗全部被封了起來,敲門也沒有人回應。鄰居說這家24小時燈火通明,而且還裝有抽風機,並有奇怪的味道飄出。
警察靠近後果然聞到了大麻味道,於是便馬上通知警員到波莫納法院申請搜查令,因為他們有合理的懷疑,聞到了大麻的味道,還有鄰居的舉報,法院很快便批準了搜查令。一組20多個警察撞門而入,當場在屋內逮捕了兩個人,一個是屋主周先生,另一個是幫忙做事的陳先生。警察沖進屋子後,發現樓上、樓下大概共有2000棵大麻樹及200多包成品的大麻。當時加州仍未通知64號法案,非法種植大麻可以面臨三年以上的牢刑。
但是,我們在代理周先生處理該案時,發現了幾處不符合常理及搜查程序的問題。法院是在早上9點15分簽署的搜查令,從記錄上看警察沖進屋里時是9點25分,從波莫納法院開車到事發地點鉆石吧的警衛社區,還必須從警衛站再轉幾個山頭,最快也要二十分鐘才能到達。因此在過堂時,我們要求重新檢方提供所有的搜查令申請及執行資料,確定警察進屋搜查的時間。(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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