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報導)郭姓男子經營的電鍍工廠偷排廢水被勒令停業,淪為地下電鍍工廠後,他想到公務員作息都是朝九晚五,於是在抽水馬達裝設「公務人員定時器」,避開公務員上班時段,並限定夜間自動排放廢水;郭男認為萬無一失,殊不知他的電鍍工廠是累犯,早被環保局盯上,檢警與環保人員暗夜突檢,果然查出偷排廢水,且鎳超標611倍。台南檢方怒轟,為賺錢犧牲民眾健康,昨依水污染防治法將郭男提起公訴。
郭男經營的電鍍工廠去年多次排放含有重金屬的廢水,去年7月被台南市環保局稽查、10月被勒令停工,但今年初還是繼續偷排廢水,2月被環保局與警方當場抓包。
郭男為避免再次被抓到,於是請人在抽水馬達上裝置定時器,並把偷排廢水時間設定在公務人員下班後,只在夜間8點後到隔天早上8點間排放廢水,以為公務人員都是朝九晚五上班,如此就可以躲過稽查。
不過郭男的電鍍工廠早被環保局盯上,環保人員不時明查暗訪,發現郭男又利用夜間排廢水,檢警、環保人員4月某晚持搜索票突襲檢查,果然發現郭男的工廠在排廢水,其中鋅、鎳、總鉻、六價鉻都超標。
1970、80年代在環保界赫赫有名的二仁溪,水中的重金屬污染養出「綠牡蠣」,當時環保觀念低落,台南南區的廢五金業者從電路板分離貴重金屬後,就把沒用的廢五金全部堆放在二仁溪的河床,這些廢料至今都未清除乾淨,嚴重破壞生態,因為有這段背景,讓台南地檢署成為全國最早研究如何蒐證、起訴水污染防治法的檢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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