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葉心嵐/綜合十七日電)《洛杉磯時報》報導,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周四簽署的法案,讓服務小型企業的數百萬加州勞工,請育嬰假或家事假時更安心。
查帕塔(Kevin Zapata)和妻子史蒂芬妮(Stephanie Zapata)將在今年12月底迎接第2個孩子。根據紐森簽署的新法案,在小型電商公司工作的查帕塔,將和服務於大型非營利組織的妻子一樣,享有相同的12周工作保障。
「這對我們非常重要」,查帕塔說。
州參議員傑克森(Hannah-Beth Jackson)提出的SB 1383法案,要求僱用5名或5名以上員工的雇主,從1月1日起,提供因照顧家人無法出勤的員工12周無薪假。現行州法規定,僱用50名或5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必須提供12周照顧新生兒或家庭成員的休假。育嬰假的門檻較低,要求僱用20名或以上員工的公司提供12周工作保障。
傑克森說擴大勞工的工作保障,讓加州勞工能更安心申請給薪假。加州勞工自動加入家事假(family leave)方案,提供他們8周的有薪假,發給周薪的60-70%。不過,很多員工不清楚這項福利,或擔心休假結束後就失業。
「新冠病毒疫情讓勞工對家事假保障的需求只增不減」,紐森周四發表書面聲明說。「這些保證對家庭和勞工非常重要,尤其是維持我們經濟正常運轉的人們。」
傑克森指出,申請給薪家事假的人愈來愈多,對照顧新生兒和生病家人的勞工意義重大。
根據加州就業發展局(EDD)2018年調查,新手父母不願意請給薪家事假的關鍵理由之一,就是缺乏工作保障。領取低工資的勞工,服務小公司的機會較大,申請給薪家事假的可能性也跟著降低。
法案分析指出,2018年加州賺取工資在2萬美元以下,並且自動加入家事假方案的勞工有680萬人,但使用給薪休假的員工不到4.6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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