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8月底12名港人疑潛逃到台灣時,被大陸廣東海警截獲,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至今還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仍無法與受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會面。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促請中國政府,確保12名被捕的港人,享有正當權利保障。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在推特發文,表示中國政府應該確保12名在海上被捕的港人,享有正當權利保障,包括盡快讓該12人與他們選擇的法律代表會面。
星島日報報導,12名港人家屬亦在網上發聲明回應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言論。
聲明指,已多次表明拒絕「官派律師」,促請當局立即讓家屬委託的律師面見被拘留者,並要求張建宗及李家超盡快與家屬會面,積極保障12名港人基本權利及落實四項訴求。
四項訴求包括,拒絕「官派律師」,並促請當局立即讓家屬委託的律師面見被拘留者;要求中國當局提供合適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要求中國當局准許被拘留者致電家屬;以及要求香港政府確保港人權利得到保障,並立即將12港人接回香港。
李家超說,香港當局會在大陸的法律法規上,盡量爭取12人的權益,但這不一定符合香港以往的一貫做法。此外,駐粵辦和入境處亦有協助跟進,雙方並聯繫達80次,了解他們健康良好,但要尊重國家司法權和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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