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李艷秋,在家族遺產分割的官司上,當庭指責二哥李金水「貪婪」,李金水認為名譽受損,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公然侮辱告訴,但檢察官認為,依照遺產分割屬家事事件,依法不公開審理,與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不合,今將李艷秋不起訴。
今年60多歲的李艷秋,早年任職華視、為當家主播,1980年代與同台記者李蕙芳、女演員沈敬家、女主持人羅敏輪流主持的教學節目《每日一字》,是許多台灣人共同的回憶,離開華視後前往TVBS,成為談話性節目主持人,其中《新聞夜總會》尤為膾炙人口,直到2013年身體出了狀況,請辭離開TVBS,目前為自由評論作家。
李艷秋能夠擔任主播,源自於其母親的栽培,2017年初,她母親鍾素霞高齡仙逝,她在臉書寫下979字悼亡母,是媽媽注意到她口語表達流暢,鼓勵她參加比賽,還幫她寫演講稿,更帶著她到台北進入中廣白銀門下,為她奠定基礎,甚至連她與李濤的姻緣,也是媽媽幫忙推了一把。
然而就在母親去逝後,李艷秋的二哥李金水,向台北地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今年2月間,北院開庭審理時,李金水認為妹妹李艷秋在法庭公然罵他「貪婪」,涉犯公然侮辱,因此對李艷秋提起刑事公然侮辱罪告訴。
檢察官日前傳喚李艷秋出庭,她不斷抱怨平時對二哥很好,不僅照顧他,房子還讓他住,沒想到哥哥還這樣對她,真是令她難過,對於被指控罵「貪婪」二字,李艷秋寶刀未老,用字正腔圓的語氣說「我只說貪,沒有說他貪婪」。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依照《家事事件法》的處理程序,以不公開法庭審理,而遺產分割屬家事事件,在不公開法庭審理的案件,並非公開場所,因此與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不合,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