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報導)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李雅靜今在臉書踢爆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委陳志勇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經高雄地方法院109年6月19日刑事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陳志勇隨即在晚間發表請辭聲明,指自己未向陳其邁報告此事,造成市長與市府團隊困擾,深表歉意,因此請辭;高雄市政府表示,陳其邁已批准陳志勇辭呈,客委會主委職務即起由主任秘書陳華英代理。
李雅靜今在臉書貼出「雅靜踢爆主委遭判刑、市長識人不明#高市府客委會主委陳志勇#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文中指陳志勇主委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經高雄地方法院109年6月19日刑事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指掌握6千多萬政府預算的陳志勇,現仍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在緩刑中。
李雅靜在貼文中指,陳其邁在8月15日當選,在8月24日率領各局處首長就職,也就是說,陳志勇在就任前即遭刑事判決,「#緊緊緊不需徵信就任用,邁市長連人事任用也緊緊緊,最基本的徵信都免了,就直接任用擔任市府一級單位主管,這樣的市府團隊能讓市民安心嗎?」、「邁市長您能容許因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正在緩刑中,擔任市府一級主管掌握年度預算6千多萬嗎?」
陳志勇發出請辭聲明,指李雅靜所指他所涉的標案,「當初確實是由本人基於真正投標意思,以本人擔任負責人之易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參與投標,該案之標單、押標金,均是本人親自填寫、準備,親自前往高醫辦理投標,嗣後易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此案,因本人業務繁忙,履約事宜偶有委請當時承辦高醫遠距健康照護服務辦公室的朋友協助辦理,然此不應影響本人投標之初之真意,本人並無容許借用本人名義投標之情事。」
陳志勇聲明中指,「該案件自遭人惡意檢舉後,調查站、地檢署之調查、偵查程序即耗費數年,已身心俱疲,本人不願再耗費司法資源,故而同意協商方式終結此案,是以,本件判決實際上並未經過法院詳細探究、認定,僅是本人為求儘速終結案件所為之妥協,本人確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故意及犯行。」
陳志勇指,關於本案件,他確實並未向陳其邁報告,造成市長與市府團隊困擾,深表歉意,為避免模糊市政焦點,因此向市長口頭請辭。
高雄市政府晚間表示,客委會主委陳志勇已於稍早向市長說明,並口頭請辭獲准,客委會主委職務,由主任秘書陳華英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