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十三日電)10月23日,中國央行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徵求意見稿》首次規定了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為發行數字貨幣提供法律依據;並為防範虛擬貨幣風險,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製作和發售數字代幣。同時,還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可以加重處罰,罰款上限提高至二千萬元。
《徵求意見稿》包括總則、組織機構、人民幣、業務、監督管理職責、監督管理措施、財務會計、法律責任和附則,共9章73條。
2020年4月16日傳出,央行數字貨幣將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四個試點城市測試。 在蘇州試點,部分工資以數字貨幣形式發放,發放到特別的數字錢包裡。央行數字貨幣對應的英文簡稱為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
人們已經有了支付寶、微信錢包等電子支付途徑的豐富實踐經驗,應該不需要等到試點,就能直接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用法。可以預期,大多數應用場景,一般用戶不用管央行DCEP、支付寶、微信錢包的區別,放心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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