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導)新加坡一名知名社運人士未獲當局批准,在警察局外舉起笑臉紙板拍照,隨後張貼上網,遭當局指為違反《公共秩序法》。他周四表示接獲通知,下周一將遭正式起訴,恐面臨高達5千星元(約10萬元台幣)罰金。
現年40歲的新加坡知名社運人士范國瀚表示,自己不打算認罪,「這些對我的指控,只是凸顯情況有多離譜。光一個人站在公共場合幾秒鐘、拍張照,怎麼會對公共秩序造成威脅?」
范國瀚今年5月曾發推文,「大約2個月前,我在大巴窯舉著紙板,拍照後立刻離開。我現在接獲通知,我已違反《公共秩序法》,須在本周日下午2時到警局報到」。他當時舉的是1張繪有笑臉的厚紙板,以聲援因舉標語、拍照上網而遭警方調查的2名環保示威青少年。
受疫情影響,瑞典「環保少女」童貝里(Greta Thunberg)不再號召環保示威集會,改呼籲青少年持示威標語拍照上網。但在嚴格管控公共集會、媒體與言論自由的新加坡,若未取得警方許可,即使這種示威也屬於違法行為。2名青少年正是因為分別持「地球比獲利更重要」、「新加坡比石油更好」等標語拍照上網,遭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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