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57歲的前上市公司群光電子前鏡頭模組事業部總經理徐仁富,長期與樓上鄰居因為噪音問題相處不睦,徐男竟自製三支「震樓神器」以牙還牙,因敲擊天花板聲響過大,不只吵到樓上鄰居,連整棟住戶都不得安寧,惹來11戶鄰居至新北地檢署提告,永和警分局昨發動搜索,查扣徐男自製的三支震樓神器,並拘提他到案。
警方調查,徐男原住在新北市永和區民權路華廈,近年認為樓上住戶屢屢發出噪音,因此靠著電子專業自製三支震樓神器,其中兩支裝設馬達並有定時器,另一支為手動敲擊。
徐男與鄰居們的糾紛持續約1年,徐男最終留下震樓神器在原住處,讓它定時敲擊,自己與家人則搬到新店區租屋。
同棟華廈鄰居被震樓神器吵得不得安寧,前後共有11名住戶對徐男提出告訴,檢警認為,若以傳喚徐男到案方式,徐男恐會先拆掉震樓神器藏匿,有滅證之虞,檢察官因此向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並開出拘票,警方前天到徐男住處逮人。
警方到徐男新店租屋處時,徐男非常配合,並前往永和的華廈扣回三支震樓神器。徐男承認震樓神器全出自他手,訊後依強制罪嫌將徐男送辦,新北地檢複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
據了解 ,徐男1年多前從群光電子公司離職,不久即提出民事確認僱傭關係及請求給付工資之訴,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震樓神器是以鐵桿或木桿加上重物組成,以馬達驅動敲擊天花板,製造噪音以暴制暴,但此行為已涉民、刑事責任。
法界人士指出,若遇鄰居以噪音擾鄰時,屋主或土地所有權人可依民法793條規定,訴請排除侵害,要求禁止他人製造的臭氣、喧囂、振動等,並依民法184條規定,要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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