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昨新增第654例境外移入新冠個案,是赴英國留學的本國籍20多歲女性,她上月在英國就已知確診卻還搭機返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此舉已違反相關規定,若衛生局調查確定違規,將可開罰1萬元至15萬元。
指揮中心指出,第654例去年9月至英國就學,上月7日起陸續出現流鼻水、發燒及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未在當地就醫,上月11日於當地採檢,13日確診。她上月27日返國,入境時主動通報曾有症狀,於機場採檢,昨確診。
按現行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兩項條件之一才能返台,包含「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或「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新型冠狀病毒陰性證明」,第654例未符合條件搭機返台,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若經調查確定其行為違規,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1萬元至15萬元。
此外,指揮中心今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加強防疫,入境者均須檢附登機前3天內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不少國人趕在新制上路前回台,桃園國際機場前天單日入境旅客4322人,為近期平常旅客數的3倍,昨入境人數已恢復常態,僅1648人。
秋冬專案今天上路,未來入境者無論國籍來台都要檢附陰性證明,防疫指揮官陳時中昨為平息民怨,特別公告入境切結書,表示不會拒絕國人返台,未來無陰性證明者只要在切結書中寫清楚理由仍然可登機,但理由必須正當,若經查理由不恰當,仍然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1到15萬元。
此外,今天是秋冬專案上路第一天,陳時中也提醒,除來台者需自備檢驗證明外,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等8大類場所也強制要戴口罩,勸導不聽者最高可罰1萬5千元。
陳時中昨提出一張返國切結書,強調無PCR檢驗證明者若有正當理由,如當地取得檢驗報告困難,或因故無法取得檢驗報告,都可據實填寫在切結書中,待入境後自費採檢,指揮中心會透過外館進行查證,研判國人所填寫理由是否恰當,若合理就免罰,不合理者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1到15萬元。
若是旅客提供的檢驗證明造假或仿冒,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指出,航空公司對檢附陰性證明書的運作方式已熟知許久,都能判斷是否為真,今起國人登機後所附的檢驗證明,指揮中心也會循外館系統進行抽驗,若發現報告造假,不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也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
至於各界對返台需附PCR檢驗陰性證明多有怨言,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本意絕非拒絕國人回國,會尊重國人的遷徙自由,讓返國的阻礙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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