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自2018年12月在加拿大被捕後,華為高管孟晚舟引渡案仍在繼續。2021年1月12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高等法院申請放寬其保釋條件,但控方反對改變。 加拿大法院法官在聆訊中提出保釋條件,只容許她在6時至23時期間離開住所,但須聘請保安公司,監視她離開住所後的舉動。 孟晚舟丈夫劉曉棕在最新的法院呈請中表示,居家監視限制對孟晚舟與其家人造成負面影響,包括感染新冠肺炎(COVID-19)風險較大。 加拿大檢控官認為,法官不應放寬有關限制,並將於1月12日稍晚時間對劉曉棕做出交叉盤問。 據悉,卑詩高等法院法官埃克(Williams Ehrcke)將在1月12日至1月13日聽取支持和反對該項申請的論點。 根據早前孟晚舟律師團透露的消息,他們希望申請包括在宵禁時間外,放寬日間監管的要求。加拿大司法部則表示,2018年12月對孟晚舟設定的保釋條件是必要和適當的,目前沒有理由改變。 此外,加拿大司法部的說明中還提到,孟晚舟的引渡聆訊會將在2021年3月1日恢復。目前設定是3月1日至5日、3月15日至4月1日、4月26日至5月14日都有關於濫用程序和引渡的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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