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三日電)日盛金控大股東「建群投資」(CTL)涉及中資疑雲,金管會昨透露,已給最後期限,若無法拿出具體文件證明自己是實質最終受益人,將在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處理,例如「金控法」第十六條規定,最高可開罰五千萬元且限期出清持股等。
富邦金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宣布「非合意併購」日盛金,在金融圈投下震撼彈,也引發不少質疑。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去年十月首次約見建群負責人陳銘達,對方強調自己是建群投資的最終受益人,絕對不是中國明天系集團創辦人肖建華的人頭,也不是中資;不過,金管會無法接受,要求陳銘達再提供有力證明,如資金流向、實質控制權文件等。
據了解,金管會不願被動等待陳銘達的回函,已訂出「最後期限」,期限不會超過一個月時間,但依行政程序,金管會必須邀集被裁罰人進行意見陳述;因此,金管會就算開罰,也超過富邦金公開收購最終日期二月一日。
不過,中資疑雲還無法釐清之前,仍可以依「金控法」規定,以未能符合最終受益人規定而開罰,最高可處五千萬元且得限期出清;換言之,不用等查到中資再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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