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2月19日消息,曾將蛋白固體飲料「倍氨敏」虛假宣傳為特殊用途奶粉,適合過敏體質寶寶的湖南永興商家被頂格罰款200萬元。63名該產品的消費者已獲賠1029940.58元。 2020年5月,湖南永興縣5名家長反映其小孩在食用從該縣愛嬰坊母嬰店購買的湖南唯樂可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產品「倍氨敏」後,身體出現異常情況。6月5日,湖南省通報永興縣「蛋白固體飲料」調查處置情況。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省市聯合調查組組長陳躍文表示,此次事件是經銷商為擴大產品銷售,對產品性能作誇大宣傳的欺詐、誤導消費事件。 報顯示,愛嬰坊母嬰店存在「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將「倍氨敏』宣稱為奶粉進行銷售」的行為,當事人承認通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事實。5月28日,永興縣市場監管局向愛嬰坊母嬰店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頂格處以罰款200萬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稱,「倍氨敏」深度水解蛋白無乳糖配方粉系湖南唯樂可健康有限公司委託天津市德恆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固體蛋白飲料。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興縣母嬰用品連鎖店「某嬰坊」、「媽咪某嬰坊」從湖南唯寶商貿公司購進「倍氨敏」固體蛋白飲料1086罐,該連鎖店經營者明知嬰幼兒食用特殊醫學用途奶粉需明確標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類別和適用人群,仍在11家連鎖店通過宣傳海報、導購當面推銷等方式誇大功效,對外宣稱「倍氨敏奶粉適合過敏體質寶寶」,誤導家長將其當作特殊用途奶粉購買餵食給過敏體質寶寶。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線索逐級交辦至湖南省永興縣人民檢察院。5月19日,永興縣檢察院對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職行為予以立案。永興縣檢察院經調查後於5月28日向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建議:1.依法查處「某嬰坊」「媽咪某嬰坊」的違法銷售行為;2.依法全面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內的嬰幼兒奶粉經營者的經營活動依法監管,確保市場交易合法有序。 收到檢察建議後,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嬰坊」「媽咪某嬰坊」經營者作出行政處罰,頂格罰款200萬元,將涉事產品委託生產商唯樂可公司、代理銷售商唯寶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移送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另案查處,對生產商德恆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移送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並對涉及「倍氨敏」投訴的63名消費者進行調處,由經營者按照「退一賠三」的標準進行賠償,已賠償1029940.58元。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開展嬰幼兒配方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專門對特殊食品、固體飲料等食品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大排查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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