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近日吉安永豐縣矛盾糾紛聯合化解中心成功調處一起因分娩致死的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永豐縣某醫院同意一次性賠償死者胡某的近親屬各項損失合計124萬餘元。 2020年10月15日5時50分,受害人胡某到永豐縣某醫院待產,當日醫院予以剖宮產結束分娩,取出一女活嬰後見子宮大量出血,經保守治療無效後予以子宮切除,經子宮切除後病情仍不穩定,遂轉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治療,病情危急。 10月18日又轉至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一步治療,行手術治療後無好轉。10月26日心跳停止,搶救無效死亡。 隨後,胡某近親屬與院方一致委託南昌大學醫學院病理與法醫學對死者胡某進行屍體解剖查明死因,2020年11月11日出具屍檢報告書。 屍檢意見為:胡某符合肺羊水栓塞,子宮胎盤殘留引起產後大出血,繼而導致失血性休克並發全身多臟器感染(膿毒敗血症),最終因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至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永豐縣某醫院在為患者胡某提供的診斷行為中存在過錯,過錯與患者死亡後果存在因果關係,過錯參與度為60%-70%。 最終,永豐縣某醫院同意一次性賠償死者胡某近親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親屬處理喪事費、停屍費以及放置器官費用等合計91萬餘元。 另外,永豐縣某醫院還同意賠償死者在該醫院、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院醫治療的費用、鑒定費等合計3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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