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據路透社12日報道,就涉及華為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美國政府指控「欺詐」一案的文檔披露事宜,華為公司與匯豐銀行的律師已在香港法庭「達成協議」。
資深企業合規律師楊傑分析,雖然沒有看到法院相關裁定文本,但從邏輯上分析,匯豐與華為達成協議沒有合理性,有損其自身利益。至於最終雙方是否如路透社所說達成協議,還要繼續觀察。
美國司法部曾指控孟晚舟在一次會議上對華為在伊朗的業務聯繫上撒謊,導致匯豐銀行違反美國制裁。
為駁斥美方指控,孟晚舟律師在去年12月向倫敦高等法院提出訴訟申請,以獲取匯豐銀行包括賬簿在內的關鍵文檔。孟晚舟方表示,這些文檔可以證明匯豐銀行此前就知道華為在伊朗的交易,她沒有誤導匯豐。
今年2月25日,在英國一名法官阻止匯豐向華為披露匯豐關乎孟晚舟案的內部文檔後,華為便選擇在香港的法庭上繼續提起訴訟。
路透社報道稱,4月12日,華為公司和匯豐銀行的律師就文檔披露一事,在香港法院「達成協議」。
香港高等法庭法官陳靜芬(Linda Chan Ching-fan)也於當天表示,她已根據「協議」,對孟晚舟方的文件披露申請做出了判決。但法院並未發佈書面文件。
報道還稱,華為和匯豐方面的發言人在回應置評請求時證實這一消息,但沒有提供更多細節。
此外,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企業合規律師楊傑回應觀察者網置評請求時,質疑了英國媒體報道的準確性。
楊傑分析,此前華為在英國法庭起訴匯豐時,要求匯豐向法庭提交相關文件作為證據,但訴求未獲主審法官支持,這次在香港法庭,華為再次提出這一訴求,香港主審法官應該是支持了華為的這一請求。那麼,匯豐配合法庭提供相關文件就是其應當履行的義務,否則會有藐視法庭的嫌疑。
至於報道中所說的,華為與匯豐「達成協議」,匯豐向華為提供相關文件,這在邏輯上難以成立。因為匯豐如果和華為達成這樣的協議,則匯豐系主動向華為提供關鍵證據(可能換取華為撤訴),而非應法庭要求被動提供,那麼,由於這些文件是美國要求孟晚舟引渡一案的關鍵證據,匯豐將因此得罪美國政府。這意味著匯豐主動站到了中方一邊,從匯豐自身利益角度出發,不太可能有這樣的動機。
所以,應香港法庭要求提供證據,對匯豐來說才是最好的選擇,至少可以保持中立立場,因為匯豐目前在中國和西方都有大量業務,不願得罪任何一方。
另外,由於目前我們還看不到香港法庭相關裁定文件,所以對於雙方是否如英國媒體報道那樣達成協議,還要繼續觀察。
自2018年在溫哥華機場被拘留,圍繞著孟晚舟為期兩年多的引渡戰即將結束。路透社此前稱,目前引渡案件已經進入辯論的最後階段,辯論將於5月結束。
此前,華為加拿大公司發佈聲明表示,在法庭辯論階段,孟晚舟的辯護律師提出反對引渡的4個分支,分別為:政治驅動、非法拘禁、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違反國際習慣法。
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3月5日重申,當前,中加關係因孟晚舟事件遭遇嚴重困難。希望加方客觀看待中國和中加關係,從事情本身是非曲直出發,盡快釋放孟晚舟,並停止利用涉疆等問題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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