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桃園巿某中醫診所張姓主任被控106年間以冰咖啡下藥迷昏女會計,再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二審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張男於民國106年11月9日晚間10時許,在中醫診所結束營業後,將安眠劑藥物加入之前購買的冰咖啡內,請診所女會計飲用,看見女方因藥效發作呈現昏迷後,於隔天上午8時許,開車載女方前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女方清醒後認為意識舉止有異而報警處理,全案曝光。
一審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張男10年徒刑;張男不服提起上訴主張,他有喝冰咖啡兩口,並沒有給女會計喝,女方到達及離開汽車旅館時神智清楚。
二審認定張男主張無理由,並依據女方在醫院檢驗結果顯示安眠藥劑陽性,女方體內採到檢體與張男的DNA(去氧核糖核酸)符合等,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張男10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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