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日電)台北市「三通」刺繡公司負責人陳俊雄,涉嫌自2009年至2015年間,從事兩岸地下通匯,經手金額初估高達110多億元,從中賺取匯差及手續費近億元,涉犯銀行法。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人員搜索南港的三通公司及陳俊雄住處,約談陳和人頭帳戶等4人到案,檢方複訊後,陳獲5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
本案非法匯兌金額高達110億,是北檢歷年來偵破金額第2高的兩岸地下通匯案,僅次於1999年北檢指揮北機站偵辦王治中家族,涉嫌以「鉅福」20多家銀樓非法匯兌140億元案。
調查局指出,政府雖開放與大陸的金融匯兌業務,但仍對個人外匯金額設限,台商為爭取時效、節省手續費,導致兩岸地下通匯仍日益猖獗,初估每年兩岸地下通匯金額逾百億台幣。
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清查國內異常金流時,發現三通公司長期有鉅額異常資金在兩岸金融機構流通,懷疑是從事非法地下通匯,發交台北市調查處蒐證偵辦。
調查人員查出,三通刺繡公司成立於1997年6月,資本額僅500萬,登記營業項目為「電腦剌繡加工及其材料買賣業務」,事實上疑用刺繡公司為幌子,「掛羊頭賣狗肉」暗中從事兩岸地下通匯。
調查局懷疑,負責人陳俊雄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卻自2009年起在大陸地區雇用多名大陸人士,暗中經營兩岸地下通匯業務,2011年該公司申請解散,但陳男仍藉由大陸人脈,繼續從事地下通匯。
陳以親友及人頭帳戶,提供台灣企業或個人匯款,等客戶匯入指定帳戶,再由大陸員工兌換成人民幣匯至客戶指定之大陸帳戶,或交付現金,大陸方面亦可利用此方式將錢匯至台灣,陳男藉此賺取匯差,並收取千分之3至5不等的手續費。
檢調調查,陳男至少協助上百名台商、個人從事兩岸通匯,6年來經手金額初估高達110多億元,賺取匯差及手續費金額仍待釐清,另懷疑詐騙集團也藉此管道洗錢,正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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