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針對香港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設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上市制度一事,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17日表示,政策目的是吸納優質的SPAC在港上市,為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現階段並不容許散戶參與,建議只限專業投資者參與買賣,當局也會規管集資規模、發起人等。
香港信報報導,對於相關建議是否過於保守,許正宇在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當局要增加監管模式的可持續性,聚焦吸納優質的SPAC,同時增加集資管道。
另外,許正宇形容科技創新與金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又指當局已透過不同政策,包括上市改革、引入基金遷冊制度、稅務寬免等,協助新創企業。
「施政報告」還提出,支持港交所與廣州期貨交易所針對碳排放交易金融產品展開合作,許正宇表示,證監會和港交所將成立小組,研究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在大灣區內有沒有相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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