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由蘇州虎丘區法院一審的一起盜掘古墓葬案日前經蘇州市中院二審審結,三人合伙盜掘14座古墓,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3個月至9年不等並處罰金。
2017年1月,蘇州橫山一名護林員在巡邏時發現一個盜墓洞。經公安機關勘查,盜墓洞直徑2米、深6.4米,達到墓葬底部,有黑色木炭和墓穴石塊被挖出,盜掘對墓葬本體造成嚴重破壞。
經過調查,作案的是來自浙江的王氏老鄉三人。2016年至2017年,他們多次在蘇州虎丘區的何山、橫山、觀山以及吳中區鳳凰山等地盜掘,破壞商周至清代的14座古墓,將盜掘到瑪瑙手鐲、玉簪、斷劍等文物交他人銷贓,造成文物丟失、損毀。2021年11月,王氏三人被虎丘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3個月至9年不等並處罰金。主犯王某提起上訴,蘇州市中院日前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公訴機關認為三人的犯罪行為損害公共利益,另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已賠償對被盜墓葬的鑒定、修復、維護費用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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