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六日電)政府防疫政策滾動式調整,防疫險理賠爭議頻傳。東海大學法學院長卓俊雄直言,行政機關對民事紛爭不宜介入太多,因每張保單內容不一樣,理應回歸契約約定;而契約相關的民事紛爭最後裁決在法院,各方也無須逼著金管會或保險公司要不要賠,怎麼說都是對另一方不利,主管機關唯一要做的就是監理這些保險公司財務狀況,避免出現賠不起的情況。
卓俊雄呼籲各方都要理性。他說,台灣絕對有足夠的能力處理這些紛爭,因我們走過二○○八年金融風暴等各種危機,消費者相關保護機制也很健全,也有評議申訴管道;日前壽險公會開會討論,多數業者認同住院日額理賠可以採慰問金名義,保戶可領得到,現在要避免的是爭議擴大、影響防疫。
卓俊雄直言,行政機關對民事紛爭不用介入太多,契約相關民事紛爭最後裁決在法院,行政機關要把模糊空間留給法院,不然有行政院、就不用司法院了,雙方對契約內容有爭議,就是交由第三方評議申訴或法院來判決。
另一位學者也認同應回歸契約討論,不贊成主管機關要求保險公司做出超過保單契約的理賠;理由是防疫政策滾動式調整、已破壞了契約原本的信賴基礎,若有一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由第五類降至第四類,甚至因「流感化」、更改為「流感併發重症」,到時僅剩不到一%要理賠,保戶也能願賭服輸嗎?
有學者認為,這次防疫險之亂是給金管會及保險公司上了一課,未來開發或審查新保險商品一定得更小心;風險胃納不能只考量商品,還要考慮通路掌握度,銀行代售或保經代通路都是其長期合作的實體通路,因收件到簽約都有滯延期,很難做到說停賣就停賣,才會發生停賣後幾天的量大到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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