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不肖業者盜用藝人照片販售商品時有所聞,日前才舉辦盛大婚宴的楊祐寧也深受其害,不過他發揮《華燈初上》成哥辦案精神,向網路賣家購買盜用他肖像販售的酵素錠,進而追查物流公司並提告求償100萬元,只是負責出貨的物流行銷公司指出,並不知悉客戶所託運之物品內容。5月底法院判決出爐,因證據不足駁回告訴,但楊祐寧經紀公司則表示,已提起上訴。
據5月27日的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指出,楊祐寧委託律師向承軒行銷有限公司和銳果物流整合行銷公司提告,因為他發現有不肖業者,重製他前年參與公益活動拍攝的照片,假裝成他代言酵素商品,在臉書帳號「Kingfisher Man」販售,牟取不法利益。
揪出物流 卻判不起訴
楊祐寧購買該商品後,追查出商品寄件人為承軒公司,客戶聯絡人則是銳果公司,今年4月向2家公司提告,認為他們惡意變造照片,並於所架設、經營之臉書刊登,藉此廣告、行銷並販售商品,因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承軒和銳果出庭時表示,他們只是負責運送中國大陸商品之物流公司,對此事並不知情,未參與變造照片和架設經營該臉書帳號、販售商品等情事,並提出物流理貨資訊運輸合約書和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等證明,最後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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