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二十日電)鄭州鐵路局發生在去年12月10日、共致6人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以現場安全防護失效為直接原因。國家鐵路局(簡稱國鐵局)近日發佈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公告,公佈上述信息。國鐵局稱:共有22名責任人受到處理,其中鄭州鐵路局三位主要幹部負有領導責任。鄭州鐵路局局長和書記二人被分別給予警告處分,分管副局長被記過。 國鐵局公告被沒有透露這22名責任人的具體姓名。據記者瞭解,鄭州鐵路局局長為何元、黨委書記為楊偉軍。對鄭州鐵路局三位領導幹部的處罰是由中國鐵路總公司(下稱中鐵總)做出的。中鐵總是鄭州局上級公司。 「12·10」事故是國鐵局成立以來,首次參與調查的較大事故,亦是其成立以來,首次公開鐵路交通事故信息。鐵路政企分開後,國鐵局延續了原鐵道部的政府職能,相關安全生產監督責任也歸於國鐵局。 目前,國鐵局設有北京鐵路督察室和瀋陽、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蘭州七個鐵路監督管理局。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河南、湖北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工作。 國鐵局稱,1210事故發生後,副總理馬凱要求查明原因,依法處置。國鐵局責成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邀請鄭州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參加事故調查。
共22人受到處理
2016年12月10日9時許,鄭州鐵路局新鄉電務段安陽信號車間在京廣線安陽站組織加裝道岔融雪裝置作業,現場共10名作業人員。其中,安陽北檢修工區人員3人,衛輝市之月建築工程修建處7人。 9時41分, X103次行包列車駛過,撞軋現場作業人員6人,造成6人死亡。死者包括新鄉電務段安陽信號車間安陽北檢修工區2人,衛輝市之月建築工程修建處4人。事故造成X103次機車部分配件受損,設備損失4505元。 國鐵局稱:當天的工作項目組織安排粗放,管理指導監督不力,施工計劃把關流於形式,給予鄭州鐵路局電務處處長、分管副處長撤職處分,給予信號科副科長警告處分。 國鐵局還稱:新鄉電務段領導責任落實不到位,施工安全管理混亂,卡控措施缺位失效。給予新鄉電務段段長、黨委書記、分管生產副段長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分管安全副段長免職,記大過處分。 處罰措施還包括:給予信號技術科、安全調度科、安陽信號車間、安陽北檢修工區有關人員12人行政撤職、記大過、記過、撤銷黨內職務、留用察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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