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措施上路後,若未取得許可證,美國企業不得再提供先進運算晶片、晶片製造設備及其他相關產品給中國;今天措施也擴大外國直接產品規定(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未來運用美國技術、在他國製造的晶片,也受此規範。
根據商務部規定,若擬出口的設備可製造18奈米或以下的DRAM、128層以上NAND Flash或14奈米以下邏輯晶片,給中國本土廠商,就需要申請出口許可,商務部會逐案審查,中國實體的申請採「拒絕推定」(presumption of denial),跨國公司在中國大陸的工廠則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發給執照,將使在中國設廠的南韓晶片巨頭三星(Samsung)與SK海力士(Hynix)免受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