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區大台北果菜市場攤販「重寧海產號」經營者楊雅珍與其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負責人陳漋毅、周伯仲,以豬肉混合羊肉佯裝純羊肉販售長達3年,被新北地方法院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分處1年4月至1年6月不等徒刑,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各22萬餘元。
檢警查出,楊雅珍在大台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攤商販售肉品、海鮮;陳漋毅、周伯仲則是上游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實際經營人,主要販售牛肉、羊肉、豬肉。
檢方指控,楊雅珍為降低營業成本,與陳漋毅、周伯仲共謀策畫「掛羊頭賣豬肉」,自2020年10月起由楊雅珍向陳漋毅訂購豬臉頰肉切片與羊肉片混合的「混羊肉」,或是不含羊肉的「假羊肉」,再由周伯仲指示下屬將羊肉混合後,將「混羊」、「假羊」送到楊的攤位以純羊肉名稱賣出,直到去年8月被查獲為止。
陳漋毅在偵查時坦承,一般羊肉片每台斤130元、豬羊混合肉片每台斤105元、豬頰肉則是每台斤98元,但楊雅珍都把肉片當成羊肉片販售;楊雅珍亦坦承為了多賺錢,將混羊肉甚至是純豬肉片當成羊肉賣。
合議庭認為楊雅珍、陳漋毅、周伯仲三人從事肉類販售多年,應秉持良知與誠信經營生意,卻為追求節省成本「掛羊頭賣豬肉」,雖未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仍已損害市場交易安全與秩序,影響消費者權益。
合議庭考量3人販售時間已長達3年,並有高額犯罪收入,且3人均與商家達成和解、賠償損失等,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分處1年4月至1年6月不等徒刑,楊徒刑最重,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各22萬餘元。
此外,檢警另查出新北市八里區「楊家莊平價熱炒店」楊姓老闆自109年10月間起至112年8月間,向楊雅珍訂購「純羊」商品,並假裝為純羊肉炒飯、羊肉炒麵、羊肉燴飯、空心菜炒羊肉等料理販售,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獲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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