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政府將綠能產業列為5大創新產業並且積極的推動,經濟部也端出「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除了官方主動開發之外,也鼓勵民間來參與,但是卻傳出了有部分的光電業者違規將太陽能板設置在優良農地上,卻沒有耕作事實,有「良田種電」的亂象,監察委員方萬富、李月德14日前往台南實地勘察,了解相關情形。
根據經濟部資料統計,全台農地上核准的太陽能光電設施目前已超過2000件,以雲林、彰化、嘉義、台南、屏東等中南部縣市最多,由於經常傳出「假農作、真種電」情形,方萬富、李月德在調查人員陪同下,陸續到幾個「光電大縣」勘察,台南則是第二站。
台南市農業局向監委表示,業者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種植作物不符,或以溫網室名義申請,卻架設不透光性的太陽能板;要不就是內部根本沒有耕作事實,甚至在光棚下任意栽種地瓜葉、野菜及藤蔓等規避查緝;違法情事被發現後,直到廢止並撤銷建照前,還能提出行政訴訟拖延時間並繼續賣電,得擬定相關辦法解決。
農業局指出,根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光電業者只能在地層下陷、鹽害地等不利耕作地點架設太陽能光電設施,且太陽能設施須在結合農業生產下依法申請,不能出現與農民搶地的情形,經查獲後,就會予以廢止,近4年來已經有77件違規光電棚遭到廢止,數量是全台第一,絕非「只蓋不查」。
在農業設施種電的類型中,以禽畜舍案例較為成功,南市共有246處禽畜舍種電,均依規定使用。經營乳牛牧場的甘姓業者表示,3年前出租近千坪屋頂裝設太陽能板發電,因遮蔭降溫,使得乳牛泌乳率增加,也節省不少電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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