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五日電)男子汪宏軒前晚向父母要錢買車不成,竟憤而在北投區住家縱火,還恐嚇要去奶奶家放火、殺人,汪母事後為維護他,竟說兒子很乖,是她煮菜不小心,警方1小時後在親戚家樓下逮捕他;昨以預備殺人、恐嚇、毀損等罪嫌將其移送士林地檢署後,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19歲汪男與母親同住,高中畢業就閒賦在家,前天傍晚,他與母親口角後,汪母暫時離開家中,避免爭執擴大;但汪竟開啟瓦斯爐,以衣物、紙張沾滿沙拉油點燃引發火勢,隨即離開現場。
警消獲報,不到20分鐘撲滅火勢,廚房、客廳牆壁整個被燻黑,同棟大樓住戶疏散50人,警消並救出受困的2男2女,所幸沒有人員傷亡。
汪離開後,打電話給母親說已經放火,要母親回來處理,汪母通知丈夫,汪父隨即與汪的表哥搭車趕到北投住處,路上表哥打電話責罵汪,汪反而要父親10分鐘內匯28萬元到他帳戶,不然連奶奶的房子一起燒,並揚言殺表哥、姑姑、奶奶3人。
汪並在前往士林區表哥家的路上,購買了2把西瓜刀、球棒、磨刀石,準備要找家人出氣。當汪到了表哥家時,表哥其實已到北投和汪母會合,汪看到父親的機車停在樓下,愈想愈氣,即用球棒搗毀機車大燈和儀表板。
汪母返回住處後,看到燻黑外牆,不敢置信兒子放火燒屋,還扯謊告訴警消是她煮水餃不慎引發火警,但因警方獲報汪的表哥家樓下有人毀損機車,立刻逮捕並確認身分,進一步調查才查出汪涉嫌縱火和揚言殺害親人。
檢方認為,汪帶西瓜刀揚言殺親人,已是預備殺人重罪,且汪母為了保護兒子說謊,汪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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