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版本並列 稅損皆逾百億
(台北十五日電)股利所得大戶減稅空間浮現!財政部昨日公布股利所得委外研究期末報告,學者建議採「分離分級、抵稅上限5萬元」或「股利10%、無上限且併入綜所稅計算」課徵,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財部將參考學者研究,下周與立院財政委員會展開溝通,預計5月將送交行政院審議。
宋秀玲指出,昨日期末報告會議開足3個小時,會中學者激烈討論各項方案,學者建議2項方案估計稅收損失都超過百億元以上,以分離分級課稅稅損較大,由於估計企業所得稅每調高1個百分點可帶來200億元稅收,研究團隊建議從現行企業所得稅17%加徵1~2個百分點來彌補稅收損失。
調高營所稅1~2%
宋秀玲指出,採「分離分級課稅」中,股利的15%計算可抵減稅額,惟不得超過5萬元;另再將股利所得與其他所得併計,計算出所得總額及適用綜所稅稅率,再依適用稅率高低,對應10%、20%及30%共3個稅率級距扣除可抵減稅額,算出應納稅額。
至於另一種計算方式是採合併計算、合併申報的方案,宋秀玲表示,學者建議以股利所得1成做為抵減稅額,再併入綜合所得稅級距扣除可抵減稅額的方式來計算。
舉例來說,股利所得50萬元,適用所得稅稅率5%的股民,如果採用分離分級計算,股利所得不用繳稅,如果是採用另一種合併綜所稅計算,還可以退稅。
這次稅改期末報告並未提到綜合所得稅標扣、薪扣額應調高多少,宋秀玲表示,研究內容尚未考慮薪資所得者或一般不玩股票的族群,學者建議日後可以考慮調高綜所稅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標準扣除額或將綜所稅稅率降至40%。
KPMG安侯建業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表示,學者建議的2個版本各有利弊,分離分級課稅雖然可抵減金額較少,但稅率只有3級,內外資差距可降低,高所得者省稅空間較大,但計算上須先抓出綜所稅適用稅率後才能推估股利所得落在哪個級距,反而會比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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