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二十五日電)基隆市一名女子,去年因腳趾罹患甲溝炎問題,到髮廊修剪腳趾甲,返家後發現原本未感染的腳趾頭也患甲溝炎,認為是店家剪破腳皮所致,但店家則自認沒有疏失,不願賠償。日前全案偵結,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店家;昨店家獲知滿臉愁容,無奈表示自己沒錯,「即使到法院也堅決不會妥協賠錢!」
檢警指出,去年11月,王姓女子(48歲)透過友人介紹,到市區一家髮廊剪腳趾甲,以解決左腳大拇趾甲溝炎問題,怎料張姓女老闆(62歲)修剪不慎,剪破王女左腳第二根腳趾,導致她腳皮破損受傷。
事發後約一周,王女左腳的第二根腳趾也罹患甲溝炎,認為是張女處理不慎導致感染,要求張女負起責任。昨張女無奈表示:「真的很冤枉!」當天修剪處理後,隨即以酒精消毒,以自己開業20年的經驗,修剪後一天內,如果沒有問題,就不會有事,但王女竟在約一周後才跑到店裡指責,還胡謅自己感染蜂窩性組織炎,要求賠償。
張女表示,當天雖不慎剪破王女的腳皮,但服務一個多小時只收費600元,還無端挨告被起訴,認為自己沒有錯,就算之後進到法院,也不會妥協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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