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網路紅人谷阿莫以獨特詼諧的方式、在幾分鐘內講解電影內容,並重製影片暴紅,但影音平台KKTV和電影公司「又水整合」不滿谷阿莫使用盜版影片並重製,控告谷阿莫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由於檢警懷疑谷阿莫下載影片的來源可能並非正途,本月19日已持搜索票搜索谷阿莫的公司,谷阿莫也已接受警詢,檢方近期將傳喚谷阿莫到案說明。
谷阿莫挨告事件遭披露後,谷阿莫昨發出聲明指出,他認為他製作的「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網路短片,應該符合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原則,在評論、解說、研究、教學或新聞報導等情況下,在合理的範圍內,可以不事先經著作權人之授權,而使用網路上已公開之他人著作內容。
谷阿莫也拍攝6分多鐘的辯白影片堅稱,他製作的影片屬於「二次創作」,也符合「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但谷阿莫隻字未提影片來源問題,據了解,影片來源也是檢警要查明的重點之一,谷阿莫日前接受警詢後,檢方近期將傳喚谷阿莫到案說明。
對於谷阿莫昨晚發布6分多鐘的影片強調沒有侵權,但專精《著作權法》的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律師徐仕瑋認為,谷阿莫在重製、公開傳輸、改作部分,都沒經過片商同意,雖他堅稱影片沒營利、收費,但最近傳出他的事業獲得中國A輪投資,影片還是可能偏向商業目的,不能算是合理使用,有侵權問題。
律師林佳瑩也認為,谷阿莫的行為涉及「改作」,且法律上的「改作」,就算你有新的創意,也要取得原來著作權人的同意,否則,依我國最高法院的判決見解,就已涉及侵害了著作權人的「改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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