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昨做出結論,未來終審法院的法官,先由司法院長提名,由遴選委員會遴薦需要人數的兩倍人選後,交由總統圈選任命。對於總統有權任命司法體系的終審法官,學者多認為等於是幫總統擴權,並非好事,起碼要經國會同意,否則總統權力過大,恐讓政治力介入司法。
「應由立院同意」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說,最高法院的法官,作為終審法院,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針對下級法院的裁判,做出有無違法、是否充分說理跟論述的最後審查,總統若有權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應比照美國任命大法官,在三權分立的精神下,由國會同意,如果台灣單純只由總統任命,卻不需經立院同意,等於沒有制衡權力。
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質疑,總統現因不用面對立法院早被人詬病,未來若連司法權都有權一人決定,政治干預的可能性很大,這樣的改變,將來不管是誰當總統都非好事,改革應建立好的制度,不是靠個人的良善,要人民相信總統客觀公正,從過往的歷史來看非常困難。
國外多避免擴權
廖達琪說,總統只有在選上的那一刻,代表多數的民意,隨著政務推動,總統個人意志可能跟人民相反,太陽花學運對抗前總統馬英九的服貿協議就是鮮明的例子,所以國外多是設計制度,讓總統權力不要過度集中,我國卻背道而馳。
司法院為推動訴訟金字塔及審判機關化,提出方案後由國是委員們大刀一砍,將最高法院法官由74人裁減為14人,同時變更終審法官產生方式,改由總統任命為特任官且無任期制,這在其他國家或許行之無礙,但在台灣這個只有藍、綠的環境,卻給人有政治可能介入司法的巨大風險。 投票》終審法官改總統任命遭外界質疑,您怎麼看?
司法院長許宗力在推動精簡終審法院人事之前,特別率廳處首長到最高法院與庭長、法官們溝通,承諾將先推動訴訟金字塔制度,案件數量控管後,才會進行終審法官名額的裁減,此讓當前的終審法官不致於馬上面臨危機,因此默然無語。
人事精簡,外傳也是因為法界人士批評,最高法院法官人數太多、意見不一,無法作成統一見解,有必要大幅刪減。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院一味想要「改革」最高法院,但卻忽略整體司法制度的完整建立。如依司法院審判機關化藍圖,理應廢除各廳處的行政單位,由終審法院負責行政、刑民訴訟,大法官會議職掌釋憲案,統一歸納出最終審的案件數後,再調配法官名額,讓司法訴訟有效率,也可讓司法院成真正的最高審判機關。
另外引發爭議的是,如果最高法院的法官改由總統任命,由於沒有任期交錯,被選任的法官可能全是同一位總統任命,一幹1、20年,若要說被同位總統任命的法官不會受任命者的政治派別影響,很難讓人相信。
所以,司改如果要推動終審法院精緻化,且由總統任命法官,首先必須要對法官任期有所限制;而遴選制度也要讓社會信服是客觀、公允的,否則縱使制度本身沒問題,也將很難取信於民。
截至目前為止,外界看到的司改國是會議是各分組唱各自的調,而司法院也未能堅持自己立場,任由委員們拆解拼湊。司改如果只是拼湊而成的改裝車,終究無法駛得長遠,上次失敗的司改殷鑑不遠,民調低到谷底的司法,實不能承受再次挫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