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不滿只補回6年差額擬申訴
(香港報導)有90年歷史的老牌電器店中原電器,懷疑過去約10年均計錯糧。公司早前發現多年來計算員工有薪假期「補水」,都是沒有將佣金計算入平均工資,令員工每年損失過萬元收入。中原電器於上月底出糧時已陸續將「欠薪」發還。不少已離職員工接獲消息,近日紛紛向中原電器追討,公司人事部回應指,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會補回最近6年的有薪假工資差額,但有前員工表示不滿,不排除向勞工處集體申訴。
據2007年7月13日實施《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界定工資所有組成部份包括佣金及津貼等。 中原電器發言人回覆查詢時稱,公司去年在更新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時,系統供應商發現管理系統內沒有計算員工法定假期工資功能,公司本着誠信主動更正,並於上月底陸續發放假期工資。發言人又表示,有關法定假期工資調整,將會按照本地法律指引的6年期計算,並會就個別個案逐一處理,但不方便透露涉及員工人數及合共金額。
每年差額逾1.8萬元
該公司一名前員工黃先生稱,他2006年開始在中原電器任職門巿銷售員,至前年離職,上月他從舊同事口中獲悉,公司人事部翻查2007年新例實施後、近10年員工薪酬紀錄時,發現有薪假工資計算方法有誤,沒將佣金連底薪作計算基礎,僅以底薪計算,以致向員工發薪時出現金額誤差。
以黃先生為例,他2006年後入職底薪為6,000元,其後調升至分店主任,前年離職前底薪連佣金平均月薪為2.5萬元,假設他享有13日有薪年假及17日公眾假期,若僅以底薪計算,每日有薪假工資為200元,但連同佣金計算,有薪假工資升至833元,兩者相差金額為633元,每年30日有薪假相差金額多達18,990元。
由於涉及金額頗大,黃先生與其他離職同事致電人事部查詢,獲回覆上月已將差額發放予現職員工,由於翻查紀錄需時,需要一至兩個月時間核實有多少離職員工受影響,有待逐一回覆,但人事部表明諮詢法律意見後會以6年追溯期為限,換言之無論員工有多長年資,均只計算此前6年有薪假工資。以黃先生的個案,若由2007年起計有8年的工資有出入,他對白白損失2年工資差額深感不滿。
料數百人受影響
黃先生表示,自己將人生職場最黃金的9年投放在中原,人事部計錯有薪假工資,卻以法律作擋箭牌定下追溯期,批評做法不合理,估計受影響人數多達數百人,他會靜待公司回覆後再與其他離職同事商討,不排除集體向勞工處投訴。
工黨主席胡穗珊批評,根據早年永安旅遊有領隊向公司追討有薪假期工資,當時法庭裁定永安須以底薪連佣金計算工資支付給員工。胡認為大公司不能以6年追溯期為藉口拖欠或拒付員工應得工資,呼籲中原電器今次受影響的前員工集體向工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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