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聞稿有錢領 工友也分紅
(台北報導)沒法源依據的獎金,國稅局竟浮濫發放!民進黨立委陳瑩昨踢爆,國稅局以「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重新發放十三年前遭刪除的稅務獎金,且可說「人人有獎」,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都可以領獎,根本是巧立名目濫發,只為消化上億元預算。財政部則回應,將修正發放制度。
陳瑩指出,過去《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訂有「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賦予稅務及關務人員可以分配查稅獎金權利,二○○四年遭時任立委的朱星羽提案廢除;然而,二○○八年國稅局竟以「作業要點」,讓稅務獎金死灰復燃,依規定分有團體獎、個人獎可領取。
「只是想花光預算」
陳瑩說,更誇張的是,細看獎金發給具體事蹟,以台北國稅局為例,竟還有「舉辦統一發票盃路跑」、「舉辦國小桌球錦標賽」、「辦理變賣報廢資料水銷作業」、「辦理小型送風機汰換工程」、「辦理新聞稿作業」等,與查稅無關,讓人質疑只是想把預算花光,不如刪除。
領獎人數超過員額
陳瑩進一步指出,上億元的稅務獎金可說是人人有獎,台北國稅局去年法定員額共一九八一人,領獎人數卻有一九九一人,等於連工友、技工、駕駛及約聘僱人員都有得領,全台五個國稅局中,只有北區國稅局領獎人數少於法定員額,違反表揚傑出績效工作人員本意。
此外陳瑩還提到,稅務獎金職等越高領越多。去年五個國稅局總共編列一點零三億元稅務獎金預算,經統計,委任五職等以下平均可分得七千餘元、薦任六到九職等平均可領一點二萬元,簡任十到十三職等的高官,平均更可分得九點八萬元。
陳瑩痛批,《暫行條例》廢除前,就被批評稅務人員為此浮濫查稅,沒想到,如今不用查稅都可以領錢,成為國稅局獨一無二的私房錢,難怪會遭外界批評是積習已久的官場分紅文化,未來審預算時,將會針對獎金編列額度、發放辦法嚴格監督。
財政部:將修制度
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昨回應,罰鍰獎金廢除後,行政院改訂稅務獎勵金,個人獎勵金已刪除,只有團體獎勵金,且經過改革,基層分得獎金較多,且立院財政委員會解凍獎金預算後,要求九職等主管分配比率要下降,一般同仁分配到百分之三十,主管只分到百分之十六,但財政部也表示,制度未來將修正,報請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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