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錄影談話內容涉有政治批判與煽情,引發社會輿論批評。台中監獄經過1周的審視後表示,陳水扁確已違反了「不進入會場」及「不談及政治」的兩項規定。
阿扁在募款餐會後,滯留台北過夜,翌日才返回高雄居住地,且用「不然把我抓回去關啊!」、「讓我講話政府就會倒嗎?」的挑釁言行,都已經違反了《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之各項規定,逾越了台中監獄所一再提醒陳水扁「要有個病人的樣子」,及保外就醫應以醫療活動為主的禁令。
針對阿扁上述的恣意犯行,台中監獄祭出的行政制裁,如要求陳水扁提出檢討、改進;要求日後外出活動,必須提出審慎的醫療評估、妥善的安全維護規畫書,以及要求在6月底前,提出醫療團隊的診斷書,及一份醫療團隊外的醫學中心所做的診斷書等舉措,均似有屈從政治壓力,避重就輕,過於軟弱之嫌。
筆者認為,台中監獄應即撤換在此次募款餐會嚴重失職的醫療團隊,另行指定政治立場沒有偏頗的醫療團隊,重新審查阿扁是否仍符合「保外就醫審核參考基準」所述,「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的規定。此外,更應檢視阿扁言行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3款:「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如果是,則應依《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報請法務部廢止阿扁的保外醫治許可。
另外,阿扁獲裁定停止審理,尚未定讞的5個訴訟案,即隱匿國家機密案、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案、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案、國務機要費案,各承審法官們應即就阿扁在此次餐會「旺盛體力」、「優異政治認知」及「犀利挑釁語鋒」等的表現,另行委託公正醫療團隊鑑定,陳水扁是否仍有語言障礙、失智,對問題的認知及記憶能力下降,以確認阿扁的就審能力。如果他已有就審能力,各承審法官也應立即恢復對阿扁訴訟案的審理,使其獲得公正的審理與裁判。
若干民進黨政治人物要求特赦阿扁的要求,恐會增加蔡英文總統的困擾及國政負擔。因為依《赦免法》第3條規定,受罪刑宣告經特赦者,除非情節特殊,致得將罪刑宣告為無效,否則,僅能免除刑之執行。阿扁因上述5起案件尚未確定,且處於停止審判狀態,故蔡英文總統即使行使特赦,也無法及於這些尚未確定案件。
由於阿扁出席募款餐會的恣意言行,將使人民不能容許蔡總統特赦阿扁;而各級法院及台中監獄在社會輿論壓力下,也可望啟動對阿扁的審判與行政制裁。(作者林騰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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