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美法院遞狀 控權利金太高及違反反托辣斯法
(台北二十日電)蘋果(Apple)和高通(QUALCOMM)專利糾紛愈演愈烈,4家台灣蘋果供應商鴻海(2317)、緯創(3231)、仁寶(2324)及和碩(4938),周二晚間向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遞狀,控告高通索取的權利金太高並違反《謝爾曼反托辣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
外媒指出,如果台廠反訴成功,高通必須支付的退款和賠償金可能達數十億美元。
賠償恐達數十億美元
蘋果和高通的糾紛今年1月浮上檯面,當時蘋果指控高通超收權利金,上述4家台廠隨後停止代表蘋果支付權利金給高通。高通為強迫台廠支付權利金,今年5月把這4家業者一併告上法院,這些台廠周二提起訴訟是針對高通發起的反控。
這4家台廠的律師布特羅斯(Theodore J. Boutrous)說:「高通已公開證實,這樁對我們客戶所發起的訴訟矛頭其實指向蘋果,高通想懲罰這些與蘋果合作的客戶。所以客戶表達了自身的主張,採取抵禦高通的措施。」
同時,這些台廠和蘋果發起另一樁告訴,反對高通要求台廠在訴訟期間繼續付款。蘋果及4家台廠表示,法院敲定正確金額後才支付權利金,不會對高通產生影響。
高通與蘋果可能和解
蘋果未直接與高通簽署授權協議,而是透過供應商付款,與其他手機製造商不同。高通曾表示,該公司與代工製造商簽署的授權協議與蘋果無關。另外,高通已請求聯邦貿易當局禁止部分iPhone和iPad輸入美國。
高通總裁艾伯利(Derek Aberle)4月曾在電話會議上說:「即使蘋果對高通提起訴訟,在蘋果供應商與我們的授權協議下,包含供應給蘋果的iPhone和iPad在內,他們仍有支付權利金的義務。」
2016年高通約80%稅前獲利來自無線通訊技術專利授權事業,與蘋果打官司已迫使高通4月下修財測。分析師估高通上季營收52億美元(約1580.6億元台幣),低於1年前的60億美元。高通執行長莫倫科夫(Steve Mollenkopf)周一表示,他預期高通與蘋果將達成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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