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果兒/洛杉磯報導)即將於下週二開始服刑的洛縣前警長李貝卡(Lee Baca),法官本週拒絕了「交保候刑(Bail Pending Appeal)」的動議,但李貝卡律師表示將繼續申訴,為李貝卡爭取更多自由時間,上一級法院很可能允許李貝卡在等候新一輪審判期間不用坐牢。
李貝卡於今年5月11日被判入獄三年,7月25日開始服刑,刑期宣判之後,李貝卡的辯護律師向聯邦第九巡迴法院再次提出上訴,希望推翻該判決,重新量刑,並希望李貝卡可以保釋在外,等待新一輪庭審,這期間可能長達18個月。
在苦苦等待之後,本周三聯邦法院駁回了李貝卡律師提出的「交保候刑(Bail Pending Appeal)」動議,要求李貝卡下週二(7月25日)到監獄報到,開始服刑。
李貝卡的代理律師霍克曼說,該案庭審期間,法官安德森在決定排除證據方面存在錯誤,比如排除了李貝卡過去良好表現的證詞,以及李貝卡患有阿爾茲海默癥的證詞等。
而安德森在周三的裁定中說,李貝卡未能提出可致重審的實質疑問,因而否決了李貝卡上訴期間保釋的請求。
霍克曼則在書面聲明中回應,「法庭未發現李貝卡有致社區危險或逃逸的可能,卻不適當地裁定我們未提交實質可爭辯的上訴議題。」他表示會向上訴庭投訴該裁定。高一級法院則很有可能會允許李貝卡上訴期間待在家中,這樣李貝卡的入獄將被推遲。
李貝卡5月被判刑後,霍克曼曾表示,李貝卡的身體狀況和執法經歷都使得他很容易成為其他囚犯虐待的對象。霍克曼也曾為李貝卡請求以社區服務和在家監禁抵免刑期,他提出,監獄的糟糕環境不適合李貝卡的病情。
而安德森在5月的判決庭上表示,這些因素他都考慮了,如果不是考慮到這位前警長的健康和之前的良好行為,他會判處李貝卡入獄5年,而他的罪行最高可判處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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