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台商總經理播種又劈腿 直奔辦公大樓
(台中六日電)台商包二奶產女,又劈腿生子,二奶氣得跨海上演丟小孩逼認親戲碼。中國大陸籍李小姐為一名已婚台商生一女,現又懷孕,不滿對方不聞不問,昨天帶兩歲女兒及親緣DNA鑑定報告來台,卻吃閉門羹,她竟將女兒「轉交」台商上班辦公大樓的保全,轉身離開,準備回大陸;警方獲報在高鐵台中站攔到人,李小姐哭訴:「沒想到這個人這麼狠心」,訊後仍依遺棄罪送辦。
遭控始亂終棄的李姓台商(57歲)任職一家機械手臂公司總經理,公司據點遍及台灣、中國大陸、日本。記者昨天多次撥打李男手機,對方均未接聽。公司員工曾說會發聲明稿,但至截稿為止,未見李的聲明稿。
31歲李小姐面貌姣好。她說,3年多前在大陸崑山認識李男,對方騙她妻子癌症過世,兩人展開交往並在隔年產下一女後,才知道李妻活著,後更發現李男劈腿其他大陸女子,還育有小孩,「我們常因此吵架」,3個月前,李男返台後失聯,連生活費也不提供。
現已6個月身孕的李小姐前天以觀光名義帶女兒來台,昨天到李男位於台中市七期的辦公室找人,希望李男承擔孩子的未來,但李男拒出面,李小姐竟將女兒和親緣DNA鑑定報告丟給保全,搭計程車離去,保全見不對勁報警,警以車追人,在高鐵台中站攔人。
李小姐訊後依遺棄罪送辦,但她強調非故意遺棄女兒,是希望李男看到女兒在保全手中,會帶女兒回大陸,沒想到對方卻報警,「好狠心!」她出示與李男親密照及女兒三人和樂的合照,哭說:「我真的大錯特錯,不會挽留什麼,希望你以後過得幸福!」警方另查出李男元配上月透過律師表明要告李小姐妨害家庭。
李女的女兒昨由台中市社工安置,律師林瓊嘉認為,檢方考量小孩最大利益,將李小姐獨自遣送出境機會不高。律師謝憲愷說,李女涉《刑法》遺棄罪,最重處六個月徒刑,妨害家庭罪最重1年徒刑。
台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主任陳佩玉指出,非婚生子若男方不認帳,女方不管有無中華民國國籍,都可到法院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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