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錦暉
中國流行音樂之父
|
(記者老亭諺專訪)
許多人對「國父紀念歌」並不陌生,雖然中華民國教育部曾稱該歌作詞人為國民黨前宣傳部長和考試院長戴傳賢,但經過台北地院庭辯,已證明該歌真正詞曲創作人其實是「中國流行音樂之父」黎錦暉。
黎錦暉兒子黎遂定居在洛杉磯超過30年,他表示,1925年時任總理孫中山先生逝世,為了紀念這位中國民主革命的先驅,黎錦暉寫下「總理紀念歌」, 1927年正式發表在他主編的「小朋友」周刊第277期上,隨後又編入他所著的「美的歌曲」和「大眾音樂課本」第8冊,黎錦暉的親筆手跡「幹部自傳」和口述「回憶明月社」均談及他寫了這首歌,1928年他創辦的中華歌舞團到南洋巡演在香港首演就由八位女演員在開幕式上演唱「總理紀念歌」,獲得當時英國殖民地華僑的高度讚賞。 1940年3月21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第143號決議,同年5月29日國民政府通令全國改「總理」尊稱「國父」,當時官方出版的「青年問題」第三捲和紅十字會刊物都改唱「我們國父」並改歌名為「國父紀念歌」,1968年退居台灣的國民政府教育部審定頒行的「國民小學音樂課本」也改成「國父紀念歌」,但沒有作者俱名。 直到1975年台灣教育部頒行由國立編譯館主編的國民中小學教課書才為「國父紀念歌」冠上作者,作曲人為黎錦暉,但作詞人卻是戴傳賢。 黎遂不滿意自己父親作品被冠上他人之名,於是多次往返台北,兩次上書馬英九主席和總統陳情要求調查,但未有滿意結果,於是決定訴訟教育部侵權。 為此黎遂收集戴傳賢生前的所有資料和傳記,發現沒有任何文獻表明戴傳賢改寫編定過「國父紀念歌」記錄,戴傳賢在國民黨敗退時拒絕去台灣,於1949年2月14日在廣州服藥自殺,20多年後卻突然成了「國父紀念歌」作者。 再比對兩首歌的150個歌詞,其中只有3個同義詞的不同,改寫編定需要變更體裁和創有新意,可見「國父紀念歌」是黎錦暉的原創歌曲的翻版。 另外,「現代中國音樂史綱」一書作者趙廣輝教授曾指出,調查「國父紀念歌」編輯過程中,被訪問的主編表示台灣早期認為黎錦暉的其他歌曲有「黃色」意味,因而不具名,70年代編教科書據說有黨國大佬參與,推敲因此冠上國民黨前宣傳部長和考試院長戴傳賢之名。 最後5月21日台北地院庭上,法官問教育部代理律師「國父紀念歌」是否為黎錦暉寫時,律師被說服承認, 「國父紀念歌」作者是黎錦暉的真相終於大白於天下。 黎錦暉出生於1891年9月5日,湖南湘潭人,為中國近代音樂教育學家,流行音樂奠基人,被譽為「中國流行音樂之父」,黎錦暉在家排行第二,長兄為國學家黎錦熙,兄弟八人有「黎氏八駿」之譽。
黎錦暉自幼學習古琴和彈撥樂器,1912年畢業於國立高等師範圖工科,1916年參加北京大學音樂團,1920年受聘於上海中華書局編輯國語教科書,1922年回長沙,先後任明德、周南等校音樂教師。
黎錦暉青年時代受到長兄教育改革思想之影響,提倡新音樂運動,主張新音樂與新文學運動並進,他創作了大量兒童歌劇、歌舞及歌曲,如兒童歌劇「麻雀與小孩」、「葡萄仙子」、「三蝴蝶」、「小小畫家」等,歌曲「神仙妹妹」、「可憐的秋香」、「月明之夜」、「老虎叫門」等,黎錦暉作品文字通俗易懂,音樂簡練明快,因此一下就流傳開來。
接著黎錦暉又投入流行音樂的創作,如「毛毛雨」、「妹妹我愛你」等作品,可說是中國流行歌曲誕生推手。
1927年起,黎錦暉先後在上海創辦中華歌舞學校及中華歌舞團,1928年,率領中華歌舞團遠赴香港、泰國、印尼、馬來亞、新加坡等地巡迴演出,「毛毛雨」等流行歌曲即已與他的兒童歌舞一起成為主要節目。 1929年他組織明月歌舞團,到全國各地巡迴演出,培養出周璇、聶耳、王人美、嚴華、黎錦光、黎明暉、黎莉莉、白虹、王人美、黎莉莉、徐来等著名藝術家及演藝工作者,同年在新加坡編寫流行曲一百首寄回上海,包括「桃花江」、「特別快車」等,1949年後於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擔任作曲,1967年逝世於上海。 黎遂表示,他共有七個兄弟姐妹,除了他1982年來美留學後就定居洛杉磯外,還有個妹妹在休士頓,其他兄弟姐妹則定居上海,對於中華民國教育部律師承認「國父紀念歌」為父親原創作品,感到欣慰。
|
<Back>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