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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議員承諾立法 限制警方使用橡膠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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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民眾被橡膠彈擊中血流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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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葉心嵐/綜合五日電)目睹多名示威者遭警方發射橡膠子彈受傷,甚至血流滿面的照片,加州議員承諾將引進新法,制定明確的使用標準。
根據洛杉磯時報報導,4名州議員提議修改現行政策,規範警方在示威現場使用的橡膠子彈。最近幾天,全美各地示威行動蔓延,抗議明尼亞波利斯白人警用膝蓋壓制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的頸部,導致他後來宣告不治。
達拉斯晨報報導指出,一名達拉斯男性示威者說,他被警方的低致命性子彈擊中後,失去左眼視力。
加州也有示威者被橡膠子彈擊中後,血流滿面和瘀青。洛杉磯市長賈西提(Eric Garcetti)本周表示,他已經指示洛市警局,對於和平示威者,盡可能減少橡膠彈的使用。
「單純行使示威權利的任何人,不應該因為向群眾發射的橡膠子彈面臨可能的受傷或死亡」,州眾議員岡薩雷斯(Lorena Gonzalez)說。他周四加入民主黨州眾議員韋伯(Shirley Weber)、卡爾拉(Ash Kalra)及州參議員韋納(Scott Wiener)行列召開記者會。
雖然法案尚未起草,但州議員說他們的目標是,限制橡膠子彈使用在和平示威者及違反宵禁的群眾身上。
岡薩雷斯引述2017年柏克萊加大(UC Berkeley)等學校的研究,被橡膠子彈擊中的人,約15%會遭致重傷,部分傷勢可能致命。
州議員說現行法規並未要求製造商,記錄子彈在開發過程、現場測試或真實使用時造成的人體受傷狀況。
新法也會要求修改政策,由州政府下令,要求執法人員收集橡膠子彈導致受傷的資料,或記錄子彈的使用。現行法律准許個別執法單位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橡膠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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