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05, 2024  

 華人今日網 chinesedaily.com
  中國日報 台灣時報 電子報 房屋出租 求才招聘 房屋裝修 二手車
  南加社區新聞 吃遍南加 玩遍南加 南加人物 華商大全 FB好友 LINE好友
 

 

搜尋
股票
天氣
體育
銀行
購物
航班查詢
電子郵箱
健康
星座運勢
分享好友
社群網站
我的設定

分享好友

明州警5年壓頸弄昏44人 6成是非裔

洛杉磯加大(UCLA)學生重返校園不是為了上課,而是抗議明州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數百名加大學生聚集在校內的警察大樓外,高舉標語牌、呼喊口號。


(華盛頓五日電)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遭白人警察以膝壓頸致死,引爆全美示威怒火。紀錄顯示,這次惹禍的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局,2015年以來用這種方式造成44人昏迷,件數高到異常。

美國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分析明州警方執法紀錄,發現自2015年來,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警方抓人時至少使用237次的壓頸手段,其中16%的案件裡發生有人失去意識。

警方將「頸部壓制」定義為在沒有壓迫呼吸道的情況下,使用手臂或腿部來壓制對方頸部。5月25日,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在已趴地上銬的情況下,遭白人員警蕭文(Derek Chauvin)用膝蓋強壓脖頸近9分鐘斷氣。

根據明州警方數據,遭頸部壓制後失去意識的人當中有3/5是非裔,只有約30%是白人,2人是美國原住民。遭遇壓頸者都是男性,3/4的人年紀在40歲以下。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佛洛伊德之死引發社會再次質疑以膝壓頸手段的危害性。美國許多大都會區的警局都禁止使用以膝壓頸的方式制壓犯嫌,但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卻允許員警在對方具侵略性或拒捕下使用。

部分執法專家認為,這種動作既危險又沒必要,且很容易造成傷害。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法律系副教授史托頓(Seth Stoughton)表示,這可能造成重傷,取決於遭壓制人的頭部位置與施壓者的體重。

他指出警方以膝壓頸恐造成傷害,包括時間一長可能造成「體位性窒息」,員警體重壓在對方的頸部或頭部,也很可能壓斷舌骨或頸椎。

根據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政策與程序手冊」(Policy & Procedure Manual),當局允許警員使用壓頸手法,但僅限受過訓練的員警可用,且規定對受制者頸部應施加輕微壓力。

馬里蘭州蒙哥馬利縣(Montgomery)警察局長普魯特(Sonia Pruitt)說,警方受訓時通常不會教這兩項壓制嫌犯手段。

同時身為國家黑人警察協會(National Black Police Association)理事長的普魯特表示,基於這項壓制手法的高度危險性,幾乎她遇到的員警都否認有受過這項訓練。

擔任急救人員24年、擁有格鬥逮捕相關證照的羅傑斯(Steve Rogers)表示,警方執法時根本不該使用這項術式。

羅傑斯說:「這是不被允許的,我們通常不會這麼做,因為你可能會切斷頸動脈血流和供氣,理論上也可能造成脊椎斷裂。有些事就是紅線,這個就是。」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犯罪學與刑事司法學院(College of 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stice)榮譽教授科漢(George Kirkham)也說,以膝壓頸的手法已不在學校教授,因為很可能在幾分鐘內就造成對方腦死。

科漢提到佛洛依德時說:「這個人俯臥在地,對任何人都不構成威脅。」

[Back]

聯繫我們